華生:恆大需研究港股信披規則 買入萬科2%就得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8 09:00
萬科獨董華生再發微博!
華生發布微博表示,恆大應該多研究研究港股信息披露規則,買入萬科2%時就得公告。
以下是微博內容:
介入萬科之爭目的之一是推動人們看到市場信息披露之嚴重不足和改進的巨大空間。如有人說恆大買入不足5%故本不必披露,這是對中港披露規則無知。按港交所 規定,買入另一上市公司金額達本身市值5%就得公告。恆大市值遠小於萬科,買萬科2%就得公告。恆大公告已屬最後時限。關注後市者還需研究港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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