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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整體檢討自住房屋稅負今發函地方回報調整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01 10:31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房屋稅過重話題近來各界論戰不已,財政部將從檢討自住使用房屋稅負是否合理等3大方向著手檢討研議,今(1)日將發函各地方稅捐稽徵處,回報房屋評定現值調整狀況,以了解是否已對自用住宅造成衝擊。

自前行政院長陳冲投書指房屋稅有違法違憲問題之後,有關房屋稅負過重,已造成民眾負擔,買不房也養不起房等話題熱議,財政部說明,由於部分地方政府公告的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已沿用30年未調整,使得房屋標準價格嚴重偏離實際情形,房屋評定現值偏低,房屋稅稅負未盡合理,因此才在2014年間依據財政健全方案函請各地方政府做合理調整。

對於近來各界反映因房屋評定現值調整,致造成房屋稅稅負偏重情形,財政部表示將朝3大方向研議,包括檢討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之期程規定、檢討自住使用房屋稅負是否合理,以及與內政部共同推動房地稅基查估機制。

在「檢討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價格之期程規定」部分,財政部表示,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重行評定一次,無法適時合理反映實際狀況,如能縮短評定時程為2年或逐年調整,於建材或街路繁榮程度變動大時,其調整幅度將較溫和,而在街路繁榮程度沒落時,也適時調降路段率,將在聽取各界意見後,檢討鬆綁3年期間限制的可行性。

有關「檢討自住使用房屋稅負是否合理」,財政部指出,由於各地方政府評定房屋標準價格的時間不一,調整幅度也不同,財政部將了解各地方政府近期重新評價情形,以及有無因而影響自住房屋稅負,整體檢討自住使用房屋稅負。

由於房屋及土地之稅基評定,將影響課稅合理性與公平性,財政部與內政部已建立平台,將共同推動房屋稅及地價稅稅基合理評估機制,以提升房地稅基之正確性與合理性。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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