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類食品業者 7月底起強制實施食安一級品管規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20 16:46
為強化規範食品業者落實一級品管自主管理,食用油脂、肉類加工食品、食品添加物等19種近6百家食品業者及20個連鎖品牌,從本月底開始,將分階段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實施強制檢驗。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業者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確保食品衛生安全;還應將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法人或團體檢驗。這一立法意旨,是為了健全食品業者自主管理,要求食品業者應從風險管理角度,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實施必要性的檢驗,確認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之衛生安全,負起自主管理責任。
經公告的食品業者,如未依規定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或未實施強制性檢驗,可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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