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茂:代子公司AIDE Energy Europe B.V.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 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15 16:40
第二條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1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EC SOLAR C1 SRL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A.資金貸與他人公司:AIDE Energy Europe B.V.
B.與接受資金貸與公司之關係:同為強茂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7211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594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2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56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協助EC SOLAR C1 SRL償還既有負債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6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7320
5.計息方式:
依歐元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碼年利率2.75%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約定方式清償
(2)日期:
依合約約定方式清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44204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0.1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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