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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日勝:公告本公司105年7月11日就新店美河市案仲裁判斷結果召開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聲明稿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11

2.公司名稱: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今日晚上 8:30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就新店美河市案仲裁判斷結果召開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聲明稿內容如下:

本公司對中華民國仲裁協會103年度仲聲信字第37號仲裁判斷結果深感失望。

因為仲裁庭之判斷,對於本公司提出之重要主張及關鍵證據未予審酌考量,

尤其是對於本公司與台北市政府間於96年10月2日已協商定案、對雙方有拘

束力之權益分配比例,在沒有法律依據及充分事證之支持下,仲裁庭竟然對

業已拘束雙方之權益分配比例予以調整,任意推翻企業與政府間所簽訂之投

資契約,深感失望。

至於仲裁判斷認定之找補金額新台幣3,350,883,636元,本公司已經提供銀行

足額擔保,對於公司財務及業務不會發生重大影響,請股東及投資人安心。

本公司未來仍將繼續秉持誠實、苦幹精神,努力拓展各項業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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