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勝:公告本公司105年7月11日就新店美河市案仲裁判斷結果召開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聲明稿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11
2.公司名稱: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今日晚上 8:30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就新店美河市案仲裁判斷結果召開
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聲明稿內容如下:
本公司對中華民國仲裁協會103年度仲聲信字第37號仲裁判斷結果深感失望。
因為仲裁庭之判斷,對於本公司提出之重要主張及關鍵證據未予審酌考量,
尤其是對於本公司與台北市政府間於96年10月2日已協商定案、對雙方有拘
束力之權益分配比例,在沒有法律依據及充分事證之支持下,仲裁庭竟然對
業已拘束雙方之權益分配比例予以調整,任意推翻企業與政府間所簽訂之投
資契約,深感失望。
至於仲裁判斷認定之找補金額新台幣3,350,883,636元,本公司已經提供銀行
足額擔保,對於公司財務及業務不會發生重大影響,請股東及投資人安心。
本公司未來仍將繼續秉持誠實、苦幹精神,努力拓展各項業務。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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