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電氣成創業板退市第一股 興業證券公布先行賠付細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11 15:50
和訊網消息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這句話用在欣泰電氣(300372,股吧)身上最為合適。在上市交易了一年零八個月後,欣泰電氣因涉嫌欺詐被證監會正式啟動強制退市程序,或將正式退出創業板歷史舞台。
根據相關規定,因欺詐發行暫停上市後不能恢復上市,且創業板沒有重新上市的制度安排,這意味着欣泰電氣不可能有再回A股的機會。
近日,欣泰電氣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證監會對包括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在內的共計17名相關人員和公司本身予以行政處罰,共計罰款1907萬元。除對相關人員處以罰款外,對公司董事長溫德乙、總會計師劉明勝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同日,其發行上市的保薦機構興業證券(601377,股吧)也稱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同時公告了《關於擬設立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情況的公告》。
根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擬決定對興業證券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200萬元,並處以24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2078萬元,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欣泰電氣的保薦代表人蘭翔、伍文祥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分別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與此同時,興業證券公告了擬設立欣泰電氣欺詐發行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的基本情況,其中包括確定賠付范圍的原則、賠付金額的計算原則等內容。公司擬出資人民幣5.5億元設立先行賠付專項基金,此次賠付金額規模為目前主動賠付案件中最高。賠付對象為自虛假陳述實施日起至揭露日或更正日之前買入欣泰電氣股票,且在揭露日或更正日及以後因賣出欣泰電氣股票或者因持續持有欣泰電氣股票,扣除市場風險因素所致損失後存在虧損的。
雖然5.5億元的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相當於其1200萬元的保薦收入的46倍,但數據顯示,2014年-2015年,興業證券承銷數量為50家,承銷及保薦收入9.66億元,在115.41億元的營業總收入中占比僅為8.37%。
安信證券認為,此次證監會對興業證券處以警告及罰款懲罰,公司投資銀行業務資格未受限,未來業務發展影響不大。而從開始對興業證券立案調查到宣布處罰結果,所用時間一個月左右,預計被暫停受理的投行項目將在近期恢復受理,調查持續時間短,給興業證券投行業務帶來的負面影響較小。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