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關於不調整「14山證01」票面利率的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08 19:50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第2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其持有的本期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本期債券第2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具體回售實施辦法詳見公司將刊登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14山證01」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特此公告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7月8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不論是30歲還是70歲 都值得嘗試做一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14傑賽債」2015年付息公告下一篇關於「14山證01」投資者回售實施辦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