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林實:公告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訂契約損失上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9 17:46
第二條 第20款
1.契約種類:
個別選擇權
2.事實發生日:104/1/9
3.契約金額:
名目本金:美元5,000仟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交易目的契約全部損失上限達美元壹佰萬元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交易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不適用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不適用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已實現損失:0
未實現損失:新台幣58,857仟元(美元1,863仟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主受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貶值產生之評價損失, 係屬未實現損失,
且已實現利益為新台幣13,559仟元,對公司實質營運無重大影響.
12.契約期間:
102.11.13-105.08.31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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