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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射飛彈擊中漁船釀傷亡海軍三度記者會摘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02 08:44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海軍金江軍艦誤射雄三飛彈事件,貫穿漁船造成一死三傷,1日晚間7時30分三度開記者會說明,海軍司令黃曙光表示已自請處分,初步懲處名單由他開始,從上到下都會負起責任,遭懲處的人有7位,包括金江艦的少校艦長一大過、兵器長一大過、士官長2大過、飛彈中士2大過,往上131艦隊長記過2次、指揮官記過2次。

以下為記者會重點摘要:

海軍131艦隊艦隊長胡志政:「本隊所屬金江軍艦,本日造成雄風三型飛彈誤射事件說明,本屬金江軍艦本日上午靠泊高雄左營港水溪碼頭,上午7時由飛彈中士高嘉駿實施雄風三型飛彈的測試,由於未按照程序實施測試,而且沒有幹部在場督導。所以在8時15分的時候飛彈發射離架,8時17分的時候飛彈抵達發射的目標區。經查證飛彈中士高嘉駿,沒有依照我們例定的保養修理卡執行測試。而且在測試程序完成之後,立即進入到發射程序,在這個期間又誤選了作戰模式以及裝彈攻擊模式,造成雄風飛彈發射,這是整個事件的主因。雄風三型飛彈的射擊管制,必須依照規定由幹部在場實施督導,今天因為高員自行進入程序,相關幹部也沒有在現場實施督導。本軍飛彈射擊均有標準程序檢查表,也有完整部屬,由於高員進行進入到涉及程序,沒有部屬在場,這也是整個事件造成一死三傷的因素。」

海軍司令黃曙光:「懲處的名單,除了船上的軍官艦長、兵器長、士官,到艦隊長到艦艇部的指揮官,一直到我,都必須接受懲處。這次的疏失,沒有推到高員身上,是因為我們的軍官也不負責任,高員也沒有依照規定,造成這方面的疏失,所以我們必須承擔這個責任,一值懲處到司令以上。最高層級目前先到我,我已經向部長自請處分,因為我的處分是總統的權力。懲處的部分會記大過兩次,因為人命關天,船上的艦長、兵器長、士官,有4員在高檢署調查,因為牽涉到刑責部分。目前還沒有正式的核定,自請處分是我的權責,兩大過是包括金江艦少校艦長一大過、兵器長一大過、射控士官長是兩大過,飛彈中士高嘉駿記兩大過。這四員因為牽涉到直接刑責的問題,造成人員死亡現在由檢調全力偵辦中。往上是到了131艦隊長至少記過兩次以上,指揮官至少兩次以上,我已經向部長提出自請處分,部長會做裁決。」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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