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關係人之捐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01
2.捐贈原由:關懷及參與社會慈善公益
3.捐贈金額:今年度捐款以新台幣二百萬元為上限。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顧立荊董事為該基金會之關係人,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之
利益迴避制度迴避不參與討論及表決,全案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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