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不分男女、第三性公關特種行業 營業稅一律25%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3-12-25 10:55
為了落實性別平等,財政部表示,立法院三讀通過該院盧委員秀燕等34人提案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2條修正草案,未來凡有陪侍服務的茶室、咖啡廳、酒吧等特種飲食業,不分男女或第三性公關,營業稅稅率一律課徵25%。
現行法律規定,酒店、PUB、KTV等聲色場所如有女性陪侍,營業稅率為25%,但牛郎店、第三性公關等則歸類為「一般餐廳」,營業稅率僅為5%。財政部指出,為了配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之聯合國第二大人權公約,因此修正法規。
財政部表示,鑑於現行營業稅法第12條第2款有關女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特種飲食業的規定,是考量陪侍服務為奢侈性消費,故以高稅率課徵,且於1985年立法當時陪侍者以女性為主,故明定為「有女性陪侍」始納入課徵高稅率範圍。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然而,隨社會環境變遷,現在特種行業已有男性或第三性陪侍的經營型態,因此配合修正該條款,將「有女性陪侍」文字修正為「有陪侍服務」。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依據本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營業稅法12條修正草案,對於有陪侍服務的茶室、咖啡廳、酒吧等特種飲食業的營業稅稅率一率課徵25%,本次修正法案之通過,可符合這些行業提供高額消費的實際狀況,並落實立法意旨及性別平等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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