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勝:澄清今日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25
2.公司名稱: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
聯合報等報
6.報導內容:
美河市開發傳弊 北市府被A百億
7.發生緣由:
澄清今日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
1.本公司參與本開發案,簽約至今已屆12年,歷經SARS、次貸風暴等事件,承受
其間之高風險,過程艱辛。截至目前為止,經會計師查核,本公司投入全案
(含商場)成本費用已達218億元,遠超過台北市政府核定之175億元,故建物貢
獻成本並未高估,本公司亦未獲取任何不當利益或超額獲利。
2.本案於95年與台北市政府進行權益分配時,除本公司曾委託專業鑑價機構評估
土地價值外,台北市政府亦另委託專業鑑價機構評估土地價值,本公司後由監察
院調查報告中始得知當初台北市政府依專業機構之評估,核定以每坪約27.6萬元
為雙方權益分配計算之基礎,市府所持有之土地價值並未低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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