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輸行業:低空改革繼續深化 期待政策紅利持續釋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24 16:23
點評:
通用航空飛行任務審批簡化,民用審批權下放民航局。本次檔案規定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負責通用航空飛行任務的審批;總參謀部和軍區、軍兵種有關部門主要負責涉及國防安全的通用航空飛行任務的審核,以及地方申請使用軍隊航空器從事非商業性通用航空飛行任務的審批。同時除了一些特殊飛行任務外,通用航空飛行任務不需要辦理任務申請和審批手續。
建立飛行任務申請“負面清單”,清單內任務仍需提前審批。本次《規定》建立了九種情況的負面清單,清單內通用航空飛行任務需要辦理任務申請和審批手續。申請人應當至少提前13 個工作日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內容包括:任務性質、執行單位和機組人員國籍、主要登機人員名單,航空器型號、數量和注冊地,使用機場(臨時起降場),作業時間和作業范圍,以及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
(一)航空器進出我國陸地國界線、邊境爭議地區我方實際控制線或者外籍航空器飛入我國領空。
(二)航空器越過台灣海峽兩岸飛行情報區分界線。
(三)航空器進入陸地國界線、邊境爭議地區實際控制線或我方一側 10 公里、越過我國海上飛行。
(四)航空器進入空中禁區、空中危險區、空中限制區執行通用航空飛行任務。
(五)凡在我國從事涉及軍事設施、重要政治經濟目標和地理資訊資源的航空攝影或者遙感物探飛行。
(六)我與相鄰國家聯合組織跨越兩國邊境的航空攝影、遙感物探等通用航空飛行。
(七)外籍航空器或者由外籍人員駕駛的我國航空器使用未對外開放的機場、空域、航線。
(八)使用軍用航空器進行航空攝影(測量)、遙感物探,在轄區內進行其他通用航空飛行的;使用海軍、空軍所屬航空器進行其他通用航空飛行。
(九)國家組織重大活動等特殊情況下的通用航空飛行。
飛行計劃仍需申請,區分空域進行審批。在飛行實施前,飛行任務執行單位仍須按照國家飛行管制規定提出飛行計劃申請,並說明任務性質。飛行計劃申請包括高空與低空,高空飛行計劃申請區分為民航管制與軍方管制區域,低空飛行計劃申請區分為管制空域、監視空域、報告空域。
野外臨時起降自行勘選,靈活性有所增強。通用航空飛行需在野外(含水面)臨時起降且不涉及永久設施建設的,臨時起降場地由實施通用航空飛行的單位或者個人自行勘選,連同飛行計劃一並報所在飛行管制分區。臨時起降場地的選擇,必須避開飛行繁忙地區、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不得影響飛行安全和重要目標安全。
通用機場管理更趨規範,航空情報支撐體系逐步建立。從事通用航空飛行的民用航空器臨時使用軍用機場時間超過一年的,需要按現行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機場管理單位按照《通用航空民用機場收費標準》收取保障費用。已經民航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通用航空機場,其機場數據資訊由民航地區管理局報軍區空軍備案。通用航空飛行所需航空情報資料,由飛行活動主體向民用航空局航空情報服務機構申請訂購。通用航空企業需使用軍用機場、軍用航圖等資訊資料時,由民用航空局航空情報服務機構統一向軍隊主管部門申領,經軍隊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提供。
審批飛行任務需配備二次雷達應答機,ADS-B 系統應用逐步推廣。對於凡需審批的通用航空飛行任務,其航空器應當配有二次雷達應答機,或者備有能夠保證操作人員與軍民航空管部門溝通聯絡、及時掌握航空器位置的設備。隨著二次雷達應答機的普遍配備,在通用航空領域ADS-B 系統應用也將逐步推廣。
ADS-B 系統由多地面站和機載站構成,以網狀、多點對多點方式完成數據雙向通信,主要實施空對空監視。該系統利用機載二次雷達應答機,將飛機GPS 等信號高頻率地發送給地面,資訊量大、準確度高、價格低廉,是對現有雷達監控技術的補充升級。
興業觀點:
低空改革繼續深化,期待政策紅利持續釋放。本次檔案主要是簡化通航飛行任務審批流程方面的改革深化和進步,但低空開放是一個面,而不是一個點,還需要飛行計劃審批、低空空域劃分管理以及通航機場建設等方面的具體細則。三中全會為之后公布該檔案,低空改革也在穩步推進,市場可能會正面解讀,通航和低空改革短期可以成為市場題材,也屬於中國經濟轉型中的高階制造和高階消費,但低空完全開放和通航騰飛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估計通航方面的業績短期很難出來。我們依然期待低空空域管理各項細則的陸續出臺。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