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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3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1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6299號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備在案,自102年12月19日起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
二、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二)本次增資申請上櫃之股票:股款繳納憑證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0,000,000元整。
(三)累計申請上櫃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00,000,000元整。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已向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登錄作業。
(六)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
三、股款繳納憑證之劃撥及上櫃: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2年12月19日(星期四)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櫃買賣,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上開增資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換發。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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