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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加工區:准日月光海放 依法收費未包庇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16 12:28


外傳日月光K7廠私設海放管,直接將未經處理的工業汙水排放到外海,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黃文谷澄清,日月光曾在今年九月函文給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和高雄市環保局,申請將「陸放」汙水改為「海放」,加工出口區同意,並依法向日月光收取放流費用,沒有包庇。(戎華儀報導)

經濟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黃文谷十六號表示,日月光在今年9月26號發函給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副本給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要求10月5號上午八點到晚上十一點,因施工需要,將廢水從陸地排放改為海洋放流,加工區10月1號核准,也把公文函知環保局,並依法向日月光收取每噸將近七塊錢的廢水處理費。


黃文谷:『因為海洋放流,我們有建設的費用、有處理的費用,依規定,要收錢,所以我們就收了錢啊!所以說來,說我們收錢去做包庇的動作,這一點真的是比較大的誤會。』

黃文谷表示,陸上排放工業廢水的標準比海放更高,加工出口區依照海洋放流的程序和標準,都有對日月光排放的汙水加以檢驗,結果也都合格,加工出口區處理的過程程序正當。

(圖:戎華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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