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合作申遺? 陸委會:文化部應先提分析報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12 19:39
文化部長龍應台今天在立法院提出兩岸可以合作申請文化遺產。陸委會對此回應表示,會向文化部了解情況,不過陸委會副主委吳美紅指出,這項議題牽涉到國組織和相關部會的權責,政府對於兩岸協商交流的立場,就是必須秉持「對等、尊嚴」的原則。文化部也應該了解相關部會的意見,提出完整的分析報告。(李人岳報導)
文化部劃定台灣有阿里山森林鐵路、太魯閣國家公園等18處世界遺產潛力點,文化部長龍應台在立法院表示,兩岸可以透過兩岸兩會協商機制,讓台灣和中國大陸合作申請世界遺產。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吳美紅對此表示,這項議題牽涉到國組織和相關部會的權責,陸委會會進一步向文化部了解情況,不過她指出,政府對於兩岸協商、交流的立場就是必須秉持「對等、尊嚴」的原則。吳美紅說:『這部分涉及國際組織和相關部會權責,陸委會會進一步向文化部了解;另外就是兩岸不管在協商或交流活動中,都應該秉持「對等、尊嚴」的原則,這是政府的立場。』
吳美紅說,文化合作是否納入兩會協商的議題,陸委會要進一步評估並且彙整相關部會的意見,並且向文化部了解具體的規劃方向。據了解,申請世界遺產牽涉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台灣並非聯合國會員國,能否以兩岸的方式來處理?究竟能否秉持對等尊嚴原則?需要進一步評估。
據指出,各部會如果認為有議題應該納入兩岸協商,應該分析利弊得失並且提出規劃方案,送到陸委會彙整呈報,文化部如果想提出兩岸合作申請文化遺產,也應該提出嚴謹的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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