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笛克:澄清104年9月21日聯合晚報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1 18:14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21
2.公司名稱: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
6.報導內容:
(1)「車用透鏡出貨可望逐季成長 雷笛克盤中漲6.53%」報導
(2)「上季車用透鏡營收比重不到3%,但出貨量可望逐季成長,將有利於毛
利率與獲利回升」
(3)「雷笛克今年車用透鏡業務可望明顯增長,去年車用營收比重約1%,今
年上半年比重攀升至3%,雷笛克發言人蘇育平表示,第4季車用透鏡出
貨可望再攀升,目標衝刺車用透鏡營收比重升至5~10%,單季毛利率可
望在高毛利產品出貨增長,產品優化之下帶動毛利走升,單季獲利可望
同步攀揚。」
(4)「雷笛克全球市占約35~40%,估算車用透鏡毛利率高達40%以上,產品
營收比重衝至10%後將明顯拉升毛利率提升...」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提供財務預測等資訊。有關接單、毛利之實際數據,
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4年9月8日送件申請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後,已
進入緘默期,本公司恪遵募發準則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發言人及其他主管並未對外接受任何採訪,謹此澄清。
(2)雷笛克發言人係董事長兼總經理 唐德龍,蘇育平係代理發言人,並非
發言人,謹此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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