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潤: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簽訂共同投資興建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10 18:29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1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新潤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董事長黃文辰先生為該公司總經理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2/12/1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雙方同意提供各自已整合之鶯歌鳳鳴段土地,
共同投資興建開發。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維持推案持續成長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個案完整規劃考量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係依102年9月10日董事會通過:
簽署之-鶯歌鳳鳴段2.15地號合建協議案續辦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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