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茂: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買回庫藏股辦理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1-22 15:34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1/22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4項規定,本公司第11次及第12次買回庫藏股
應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註銷變更登記
3.減資金額:新台幣380,000,000元
4.消除股份:38,000,000股
5.減資比率:9.77%
6.減資後股本:3,509,913,5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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