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聚積:代重要子公司錦鑫光電(股)公司公告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 競業禁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5/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聚積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楊立昌董事


(2)聚積科技(股)公司法人代表人陳企凱董事

(3)邱羅火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章程所列之營業項目,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如下:

(1)董事:楊立昌

MBI GROUP INC.董事

聚積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繁星投資(股)公司 董事長

聚信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河北向陽光電科技(股)公司 董事

(2)董事:陳企凱

聚積科技(股)公司 總經理

繁星投資(股)公司 董事

(3)董事:邱羅火

博鑫科技(股)公司 董事長

神基科技(股)公司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第四屆董事會任期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楊立昌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聚信光電(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11號NEO綠景紀元大廈A棟21層H單元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集成電路板及開關電源設備、

燈飾燈具的技術開發及相關產品進出口與批發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