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層維持標准才是分層制度的核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6 18:30
5月27日,全國股轉發布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試行)》。管理辦法中除了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分層標准外,還有創新層的維持標准和分層調整和劃分標准。惠國觀察認為,整個管理辦法中,真正的核心其實是分層的維持標准,因為這代表着新三板分層長久的方向,無法滿足維持標准的企業,最多在創新層一年就會被淘汰。
維持標准分為可選標准和必要標准,其中必要標准包括:1、合格投資者不超過50人;2、最近60個可轉讓日實際成交天數占比不低於50%;3、最近12個月內沒有重大違規情況;4、及時披露高質量年報;5、其他。而可選標准有3條,分別是: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平均凈利潤不少於1200萬元,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2、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於3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股;3、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於3.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三個標准滿足一個即可。
這種優勝劣汰的機制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創新層的企業永遠擁有強勁的競爭力,這是A股所不具備的。另一方面,也指明了新三板前進的道路——不符合標准的直接被打入基礎層。在這種機制下,新三板的掛牌公司更有動力和推力做大做強,最終讓整個市場區域健康和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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