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外籍買家新稅下月上路 仲介嘆買家無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4 13:31
從下個月開始,高端住宅的買家將代行稅吏之職,因為新的稅收規定強制他們扣下支付給外籍居民賣家的10%房款,然後交給稅務局。
這項新法律將於7月1日生效,要求200萬元以上住宅和商用物業的賣家必須先向買家出示“完稅證明”,買家才能夠向他們支付全款。這份文件是用來證明賣主是澳洲居民。
如果沒有這份證明,那麼買方有權扣下購房價格的10%——也就是至少20萬元——然後交給澳洲稅務局(ATO),“不得耽誤”,否則就可能需要支付利息。
當國會在2月份通過這項法案的時候,小生意部長兼助理財相奧德維爾表示,這項法案旨在加強澳洲外籍居民依法繳納資本利得稅。
她說,自願遵守稅收規定的外國居民“非常少”,交易一旦完成,銷售所得就可能已被轉移到海外。
布里斯本房地產經紀人迪克遜(Patrick Dixon)擔心這項改變會給“無辜的買家”造成沉重的負擔,他們在購買外籍業主出售的房產時,要代替政府解決收取資本利得稅的問題。
- 如何低成本實現子女留學夢?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