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微調課綱政院明令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01 08:06
記者彭媁琳/台北報導
行政院31日發布公告指出,正式廢止民國103年通過的社會、國文科微調課綱。
行政院公報全文:
教育部令,廢止一百零三年二月十日臺教授國部字第一○三○○一二四九七A號令修正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國文、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課程綱要,並自一百零五學年度起回復實施九十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台中(一)字第○九七○○一一六○四B號令修正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地理課程綱要及公民與社會課程綱要、一百年五月二十七日臺中(三)字第一○○○○八八九二三B號令修正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歷史課程綱要、一百年七月十四日臺中(三)字第一○○○一一四一六一B號令修正發布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國文課程綱要。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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