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油案一審無罪檢批頂新:人畜等同看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31 16:35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高分院審理頂新劣油案,今天(31日)下午再開準備程序庭。檢方指出,彰化地院一審判決忽視台、越已將飼料及食品分流管理,等於是將「人、畜等同看待」。對此頂新則發言反嗆,表示自越南進口的原料油脂皆符合國家法規,也取得衛福部邊境檢查合格證明,請檢察官不要再對媒體傳播不實內容。
台中高分檢指出,越南已於2011年7月1日開始實施《食品安全法》,所有食品從生產、加工、運輸到銷售,都有相關法令管理監控。大幸福公司明顯不符合越南《食品安全法》,也未取得「食品安全條件合格生產廠商證書」,卻罔顧台灣消費大眾健康,拿飼料用油混充食用油進口台灣,這種「人、畜等同看待」的心態,實在太過份。
不過對此頂新則發言反嗆,請檢察官要尊重法院審理程序,在法庭論戰即可,不用把媒體當舞台,用聳動不實的言論,影響審判。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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