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營所稅申報 4項修正報您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18 12:40
五月申報所得稅,國稅局提醒今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有四項修正:獨資合夥公司應自行繳納應納稅額的半數;員工免計入薪資的伙食費上限調高;新增房地新制計算明細表;中小企業增僱本國員工加薪獲得的減稅優惠應列基本所得額申報。(黃悅嬌報導)
中區國稅局長許慈美表示,今年五月申報一百零四年度營利業事所得稅,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獨資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要先計算全年應納稅額,並以應納稅額的一半,減掉尚未抵繳的扣繳稅額,計算應繳的結算稅額,在申報前自行繳納;並以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全年應納稅額半數後的餘額,列為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營利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小規模的店家,無須辦理結(決)、清算申報,但其營利事業所得額,仍維持現行課稅制度。另外,中小企業增聘本國員工或加薪獲得的減稅優惠,應列入基本所得額申報。『中小企申請適用增僱本國籍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的租稅優惠,他額外加計百分之三十減除金額,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來申報。』
其他修正項目還包括員工伙食費上限由一千八百元調高為兩千四百元,另外,配合房地合一新制今年上路,也新增房地新制計算明細表,今年營所稅申報書共有四項修正,提醒納稅人注意。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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