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曉薇稱公開輔導情節為伸張正義 楊偉中批:再度秀下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12 16:36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演員張柏舟擅自向外界透露,北捷隨機殺人案凶嫌鄭捷受輔導的情形,並疑似誇大其行為。對此,前國民黨發言人楊偉中12日批評,此舉是應曉薇「繼踐踏街友」之後,「再度秀下限」。
楊偉中在臉書上貼文表示,自己已「忍了許久」。他表示,應曉薇現在說自己確實有「集體輔導」過,並要求外界要給她公道、強調她自認伸張正義的行為,是「繼踐踏街友」之後,「再度秀下限」。
楊偉中引用「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延聘教誨志工要點」第四條之規定指出,自己「沒興趣跟應議員糾纏」,認為該說明、處置的是法務部。他質疑,「應曉薇說因為鄭捷死了,她才公開,那麼,有機關首長許可嗎?」
「應曉薇有無違反規定之情事,必須請法務部講明白」,楊偉中認為,若應曉薇的言行有違反專業倫理的部分,法務部也該向社會公開說明。
楊偉中並說,如確實有違反專業倫理的情形,他也呼籲相關單位,應儘速依據同要點第六條的相關規定,將其解聘!
不過楊偉中最後也寫道,「喔,羅瑩雪辭職了,不做『重大決策』了,那就看矯正署的擔當,或者新部長了」。
四、教誨志工輔導收容人時,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尊重收容人人格,並應注意其身分之保密。
(六)未經機關首長許可,不對外發表有關矯正機關與收容人之資料。
六、教誨志工經延聘後如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其不適任者,機關首長得隨時報請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後解聘:
(二)故意違反第四點應遵守事項之一,情節重大者。
(三)言行不當或有具體事證致損害矯正機關形象或收容人權益者。
(四)其他有損教誨志工聲譽,情節重大者。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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