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般畫皮終現形 互聯網中的非法證券咨詢魅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10 08:35
自證券市場誕生之日起,非法證券咨詢就如同一個時隱時現的幽靈,威脅着市場的健康運行和廣大個人投資者的權利。這個幽靈在草莽年代活躍於牆角街邊,而後又曾化身電台電視中的“黑嘴”股評家。近一段時間來,隨着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與普及,一些互聯網社交平台正成為非法證券咨詢的溫床。
記者了解到,目前在互聯網上存在多種新型互聯網非法證券咨詢形式。法律界人士指出,借助互聯網社交平台開展的非法證券咨詢活動呈現傳播范圍大、資金流轉隱蔽、監管職責不明晰等特點,亟待有關部門聯合執法、清理整頓。
非法證券咨詢嫁接網上直播
這些網站專門招募所謂“股評家”開設直播頻道,以講解技術分析為名吸引投資者關注,進而提供收費投資咨詢服務
視頻直播,一個正處在風口中的概念。說到網上視頻直播,人們更容易想到的是衣香鬢影、搞怪逗趣。然而,在互聯網中的另一個角落,對於超額投資收益的渴望支撐起另一類視頻直播網站。這里的主播大多正襟危坐,僭為人師,利用中國資本市場散戶眾多的特征與一些個人投資者熱衷投機的心理弱點攫取着非法利益。
一個尋常的交易日,視頻直播網站水木資本又迎來喧鬧的一天。各路所謂“專家”紛紛點亮了自己的視頻直播窗口,向網上觀眾大談自己的“交易系統”、“選股思路”,言談間仿佛自己是股票市場上的常勝將軍。
“李老師”(化名)就是這樣一位直播主播。他的一天從講解他個人的技術分析經驗開始,打開行情軟件,一張張K線圖走馬燈般在視頻窗口中閃過。“李老師”揮斥方遒之間,仿佛學會了他自成一派的技術分析方法,預測個股與大盤漲跌就易如反掌。
如果僅僅如此,“李老師”這番現身說法,與當年收盤後在證券營業部門口梧桐樹下高談闊論的老股民並沒有什麼分別。但隨着觀看直播的網友逐漸聚攏,“李老師”的表演也進入了當天的高潮部分:個股點評。網友在直播交流頁面中提出個股分析要求後,“李老師”迅速切出個股K線,眼一眯,指一掐,欲漲欲跌,該買該賣,張口就來。
然而,並非所有個股都能得“李老師”法眼一觀。一位網友在交流頁面要求分析某個股後,直播頻道助理馬上出聲阻止:“您沒有參加XX計劃。您還不是XX會員。”原來,在該網站,盡管觀看視頻直播來去自由,但與主播交流的權力卻收費不菲。要能在交流區留言,首先要支付入門費成為會員,而後再按月續費。想請主播薦股評股,則需另外購買價格更加高昂的服務。記者在該網站中發現,一位號稱從業16年的資深資本市場人士的主頁中提供各類股票池、“操作指導”等文件下載,收費2000元至上萬不等。另一位自稱草根股神的主播則更加“豪邁”,赫然標價會員支付十萬元後,可每周獲推薦三只個股。
這邊廂,隨着交易時間漸進中午,“李老師”的工作也接近休息時間。似乎是對上午的收益並不滿意,他擺出一副恨鐵不成鋼的模樣“教導”網友:“你們就想聽股票代碼,一點不好學。我上午講得這些都是真學問,平時都是收費區的內容。反應那麼差以後不講了。”“大師”慍怒,不少入局不淺的觀眾自然識相,一時間各種需要在網站付費購買的虛擬禮物開始刷屏。
以前述水木資本為例,該網站刊登的自我簡介顯示,其為南京融證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而該公司並不在證監會公布具備證券咨詢業務牌照的機構之列。在該網站首頁上,其自稱有268位所謂“股評家”在該網站進行股評直播。網友支付1200元購買會員身份(網站稱為馬甲)後,並每月支付100元月費可在“股評家”的直播頻道中留言、提問並獲得回答。此外不同股評家還提供標價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的所謂培訓課程。
記者以希望在該網站開設直播頻道為由與該網站聯系。該網站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網民向網站充值代幣在直播頻道內消費後,網站將按比例與記者分成。
據記者調查了解到,類似運作模式的視頻直播網站目前為數不少。這些網站專門招募所謂“股評家”開設直播頻道,以講解技術分析為名吸引投資者關注,進而提供收費投資咨詢服務。每家均容納“股評家”上百人,吸引注冊會員上萬人。投資者需要付費在這些視頻網站購買會員身份及代幣,以換取證券咨詢服務,包括所謂與“股評家”交流的權利、推薦個股等。
與傳統通過電視節目開展的證券咨詢相比,這種形式范圍更廣,進入門檻更低。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專家雖然“現身說法”,身份卻往往雲山霧罩,紛紛以各種昵稱示人,更談不上公示自己是否具有證券從業資格,是否就職於具有證券咨詢牌照的合規機構。
該平台上一位股評家向記者表示,其個人有證券從業資格證,是從業人員,其所在的網站有視聽許可,因此自己的證券咨詢是合法的,但也存在很多非從業人員對這些都不太在意的現象。面對此類咨詢是否合法的質疑,他表示目前國家在這方面定義非常模糊,很難界定。然而,就是這位自稱“有證”的股評家,記者按其在直播平台上提供的姓名搜索中國證券業協會從業人員公示系統,也沒有發現能與其視頻中真容所能對應的注冊信息。
事實上,即使是具備證券從業資格的個人,其向公眾提供證券咨詢服務也有嚴格的限制。根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證券、期貨投資咨詢人員在報刊、電台、電視台或者其他傳播媒體上發表投資咨詢文章、報告或者意見時,必須注明所在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的名稱和個人真實姓名,並對投資風險作充分說明。
是集資調研還是有償薦股?
眾籌調研項目上線後,網友最初只能看到簡單的描述性文字,看不到具體的調研對象信息。為了吸引網友付款,發起者往往會選擇一些夸張的詞匯描述自己推薦的上市公司
如果說股評家網絡直播是傳統非法證券咨詢用上了新工具。那另一種名為“眾籌調研”的活動則可謂思路新奇。
記者調查發現,某網站通過其微信公眾號,正在開展一種名為“眾籌調研”的服務,為缺乏證券從業資質的人士通過販賣證券咨詢建議提供平台,並從中獲利。
所謂“眾籌調研”,是指由某不特定個人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起一項目,經簡單審核後上線。網友可支付一定費用參與該項目,當參與網友達到發起人設定的下限後,發起人上傳一篇關於前述個股的所謂“研究報告”供參與集資的網友閱讀。
眾籌調研項目上線後,網友最初只能看到簡單的描述性文字,看不到具體的調研對象信息。為了吸引網友付款,發起者往往會選擇一些夸張地詞匯描述自己推薦的上市公司。“牛票”、“啟動在即”、“短線好股”、“風口起飛”等大量緊抓股民眼球的詞匯充斥頁面。
一旦投資者被這些描述吸引,就會被鏈接引向付款頁面,付款之後,發起人所說的“牛票”、“黑馬”便浮出水面。此時,所謂調研報告還不知身在何方,項目頁面卻已開始“貼心”地直播標的每日漲跌幅。一旦標的短期走勢向好,已經“付款買票”的投資者在評論區中不吝贊美,集資金額也很快水漲船高。
該機構對此類業務的監管風險並非一無所知,其在眾籌項目頁面尾部就用小字提示:眾籌研報不構成任何買入和賣出的投資建議,不對支持者的任何投資決策和投資結果負責。但這樣的提示更像是自我免責而非審核標准。由於絕大多數眾籌項目發起者並非專業人士,並不具備區分研究報告和投資建議的能力,而網站方面顯然也沒有對這方面進行認真審核。在記者購買的一份調研報告中,一位匿名網友以“某個股即將成為借殼標的”這種傳言性質明顯的理由進行推薦,在強調“不構成投資建議”之余卻疾呼“手要快,莫追高”,變臉如此之快,令人啼笑皆非。
為了深入了解此類項目從發起到成行的全部流程,記者在該平台發起了一個眾籌調研項目後,很快收到其工作人員電話。在被詢問工作經歷時,記者僅含糊地表示在某私募機構從事研究工作。該工作人員並未進行任何核查便照單全收。而後,記者試探性地表示,希望能夠匿名發起項目,對於這樣的要求,該工作人員非常配合。
“您既可以用您的微信昵稱默認作為發起人的名字,也可以另起筆名,網站方面沒有意見,”這位工作人員熱情地表示:“反正最後分成是通過微信轉賬進行,名字不是問題。”
工作人員所說的分成,透露了所謂調研經費的真正用途,即由發起者與網站坐地分享。“最終的調研經費是平台跟發起人分成,一開始是五五開,做多了我們分成比例可以再談。”工作人員暗示記者,如果今後經常在該平台薦股,漲幅被驗證屬於較高水平,記者可以拿到更高的分成比例。
既然項目成功能給網站帶來直接受益,相比調研項目發起人的資質問題,網站方面有其更加關心的問題。這位工作人員向記者強調:“項目集滿眾籌資金之後,您需要在4個小時內提交調研報告。網站方面會進行審核,如果審核不通過的話會再給您一次修改的機會,審核通過之後我們會把報告掛上線,項目就算成功了。”
在被問及怎樣的調研報告符合要求時,網站工作人員這樣“指導”記者撰寫調研報告:“報告不需要有估值模型。無論什麼表現形式都可以,圖表、文字均可;基本面分析、技術分析又或是政策傳聞、消息傳聞,只要言之有理,把你推薦買入的邏輯說清楚就好了。”
在記者同事的幫助下,由記者發起的集資項目很快成功。此後,沒有證券咨詢從業資格,也不在持牌機構供職的記者並未前往上市公司調研,僅根據網絡信息與個人判斷撰寫“研究報告”後,也很快得到該平台審核通過。
自始至終,工作人員也沒有詢問過記者是否有去公司實地調研,網站方面也沒有予以後續跟蹤。根據該網站規定,從項目募資到位到提交報告,間隔時間不能超過4個小時。4個小時可能連飛到上市公司生產基地的時間都不能覆蓋,何況是深度調研。資深業內人士看來,這無非是在曲線救國,以眾籌調研之名行投資咨詢之實。
據與記者聯系的該網站工作人員透露,該服務去年四季度上線,至今已成功數百起,每次集資規模少則500元,多則上千元。在初嘗甜頭之後,該網站還有意開發APP推廣這一業務模式。
跨部門聯動監管體系亟待建立
法律界人士建議,有關部門應盡快針對這種新型業態進行定性,劃定各參與主體的法定義務和監管職責,劃出禁行地帶
無論是網絡直播還是眾籌調研,由缺乏資質的人員向大眾提供證券咨詢服務,無疑會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風險隱患,也無益於形成以價值投資為導向的健康的資本市場生態。
去年下半年以來,A股市場時見大幅波動。缺乏專業訓練,又急於獲取利益的雜牌股評家們的表現難免進退失據。在他們的微博、個人主頁中時常可以見到聽從其投資建議後遭遇損失的投資者的抱怨批評,但由於種種原因,這些聲音往往被淹沒在更多狂熱的雜音中,更多不明真相的投資者仍在向披上新外衣的非法證券咨詢從業者投入金錢和熱情。
甚至,由於新業態下的非法證券咨詢在傳播上獲得了不小的成功,不少具備資質的專業分析師也有所迷失,一些分析師放棄了研究的專業性和嚴肅性,通過一些合規性存疑的傳播方式、過度娛樂化、低俗化的表達方式來傳播研究報告。這一傾向很快受到監管部門關注。不久前,中證協就依法依規對6名從業人員采取了自律懲戒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協會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系統。
盡管各種新鮮業態層出不窮,但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早在1997年,證監會、新聞出版署、郵電部、廣電部、工商總局、公安部六部委就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證券期貨信息傳播管理的若干規定》(證監[1997]17號)。其中第十二條規定,“電話信息服務台、計算機信息服務公司聘請人員主持或傳播第三條所述第(五)項信息時,被聘者或撰稿人必須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具有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執業資格的咨詢人員。”“在其產品(軟件)中刊載第三條所述第(五)項咨詢報告時,報告撰稿人必須署名真實姓名,並且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的具有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執業資格的咨詢人員。”第三條第(五)項所稱信息包括:“分析並預測證券、期貨市場及個股、期貨品種或合約的行情走勢,提供具體投資建議的分析文章、評論、報告等信息。”
但目前,互聯網業態與監管主體與有關規定出台時相比已出現較大變化,互聯網公司正在以“社交”、“平台”的名義容納各類人士提供證券咨詢服務。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表示,這些公司正以各種名義試圖免除事實上提供證券咨詢服務的互聯網公司的持牌義務。同時,又不對通過平台進行證券咨詢的人士進行資格審查,成為非法證券咨詢的溫床。
法律界人士建議,有關部門應盡快針對這種新型業態進行定性,劃定各參與主體的法定義務和監管職責,劃出禁行地帶。
對於無牌進行證券咨詢的非法證券咨詢機構,證監會一直采取高壓監管的態度。但在記者調研中發現的上述案例中,相關互聯網平台均在各自領域擁有其他政府部門出具的廣播電視節目經營許可證、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等證件,處於證監會的監管權限之外,使得證監會的監管措施難以直接奏效。
法律界人士建議,在相關法律界定明晰之後,建議組織由證監會、工信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行動,清理正在互聯網滋生的新型非法證券咨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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