撼訊科技:澄清105.5.9蘋果日報報導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09 18:4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09 2.公司名稱:撼訊科技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和碩內鬼A差價竟獲鴻海集團賞識挖角 7.發生緣由:105年05月09日16:53蘋果日報於即時新聞發佈”和碩內鬼A差價竟獲鴻海 集團賞識挖角”新聞 8.因應措施:本公司特予澄清1.林岳並非撼訊科技員工.2針對該報導內容與事實不苻 之處,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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