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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教召緩召條件立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03 13:03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原本只要父親年滿60歲或死亡、家中無兄弟的後備軍人就可以辦理教召緩召,不過立院院會3日通過修正案,家中父或母年滿60歲或已死亡,同時沒有兄弟姊妹,才能緩召。


根據行政院的提案說明指出,現行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者得予緩召的原因,關於「同父兄弟」、「兄弟」與「父」等條件,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規定的意旨有所不合。因此行政院將提案中的「同父兄弟」修正為「兄弟姊妹」、「其父已年逾60歲或死亡」修正為「其父或母已年逾60歲或死亡」。

另外,為因應12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為保障接受12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生的受教權,這次兵役法修正將高中現職教師,增訂為得申請緩召人員,並配合《社會救助法》關於「中低收入戶」規定,增列中低收入戶得予緩召。全案立法院院會3日三讀修正通過。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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