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爆自肥?許忠信:特別津貼浮濫月領近十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台聯立委許忠信今(9)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當初金管會成立,是為了平衡政府機關與借調人員的薪資差異,因此訂定組織法時,賦予金管會有發放特別津貼的裁量權,平均每人月薪增加1萬元,但現在金管會本薪已高於民間待遇約1萬元,且當初被迫降薪借調人員也已歸建原單位,金管會明年仍編列特別津貼8691萬元,根本自肥!
許忠信指出,當初《金管會組織法》制訂時,雖明訂金管會有發放特別津貼的權限,但也強調津貼支付基準應衡量勞動市場性質,及金融機構的薪資水準,而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去年我國金融及保險業受僱員工平均每月薪資為7萬6932元,至今年第3季為止,平均每月薪資為7萬9483元;金管會去年的預算員額,領有特別津貼員工平均每人每月薪資達9萬9155元,已比金融及保險業受僱員工之薪資高出2萬元。扣除特別津貼也還有8萬9225元,也高於民間薪資水準近1萬元。
許忠信說,金管會成立時從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人員強制轉任37人及17人,當時借調人員被迫減資約20%至43%,才藉發放特別津貼解決問題。但2004年7月借調之人員,於2007年2月已全數歸建,以特別津貼補貼借調人員的立法理由已不續存,預算仍年年編列、金錢持續流入官員口袋,在公平的表象下行自肥之實,顯然不妥。他表示,他將在協商時提出刪除特別津貼的主張。
對此,金管會主任秘書林棟樑表示,相關移調人員約還有近200人還在金管會服務,如果貿然刪除,不僅不公平也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他也說,金融行政機關必須要在薪資上有競爭力,才有吸引人才的誘因。
林棟樑強調,金管會的特別津貼於法有據,而且國營事業的待遇確實比行政機關來得多,因此為了維持金融人員的素質,他認為有必要維持的金管會的特別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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