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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103年減刑草案 立法院一讀付委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06 15:23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提出的「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今(6)日在立法院會一讀,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監獄人滿為患,若能微罪減刑,讓受刑人回到社會從事生產、照顧家庭,也是一種德政。

 

 

根據審計部決算報告,台灣目前有78%的矯正機構超額收容,而每名受刑人平均使用面積只有0.4坪,遠低於法務部規定的0.7坪,不只受刑人痛苦,管理者也頭痛。

 

 

根據廖正井提出的「中華民國103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一般犯罪被判死刑,將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20年;其餘罪刑減二分之一。另涉及貪汙、賄選、殺人、強制性交等重大罪犯,如果被判刑1年6個月以上,將不在減刑範圍;和陳水扁2007年大赦幅度相同。

 

 

因此,正在服刑的前總統陳水扁、前立委顏清標都不適用,昨天因為收賄而被判刑八年確定的前交通部部長郭瑤琪,也不適用減刑。

 

 

此外,廖正井提出的減刑草案,發生在2014年5月20日之前的犯罪,才適用減刑,本會期如果三讀通過,將在2014年5月20日實施。因此王金平也說,顏清標103年6月左右就已經服刑期滿,就算法案通過對顏清標也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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