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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的比特幣:黑客烏托邦與現實失樂園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06 10:57


自由開放、去中心化讓比特幣成為了互聯網精神的象徵,但貪婪投機也在毀滅其未來。比特幣的價值沒有擔保,而在於游戲參與者的信心,成為瘋狂炒作的對象(尤其是中國地區),神秘創造者從游戲規則中巨額獲利,而更成為毒品、洗錢和暗殺等不法交易最佳選擇。

新浪科技 鄭峻 發自美國硅谷


自從互聯網誕生以來,網絡世界的黑客們就一直夢想超越傳統的國別差異、地理限制、社會制度,創建一個信息自由、開放與大同的虛擬世界“烏托邦”。

電子郵件跨越了傳統的地理界限,谷歌搜索實現了信息的自由流動,Facebook讓世界成為一個社交村落,移動互聯網讓溝通無所不在。這些互聯網技術的創新顛覆了傳統意義上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交互方式,也給社會與經濟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推動。

但相對於其他領域來,金融領域“通天塔”的打造進度就顯得格外滯后。貨幣依然由各國央行發行,金融服務依然受到嚴格的監管,跨國貿易與資金流動也需要遵照複雜的匯率變化與外匯結算。從本質上,這個世界的金融秩序依然掌握在那些穿西裝的老傢伙和猶太人手中。

信奉電腦改變世界的黑客們期望有一種基於互聯網技術的虛擬貨幣,可以超越現實生活中的各國金融體系,不遵從任何一個國家或是機構的監管,可以在全球範圍內完全自由的流通。新時代的貨幣是虛擬的,只存在於電腦網絡,但又可以在現實中進行交易和兌換。

金融烏托邦

這就是比特幣的誕生根源。從本質上,比特幣是黑客們打造虛擬“理想國”金融體系的必經之路。沒有比特幣,也會有其他虛擬貨幣。實際上,黑客們創造的虛擬貨幣並不只有比特幣,還有LiteCoin、FreiCoin、Ripple等諸多類型。它們或基於比特幣的協議,或是自成體系。而騰訊、亞馬遜等互聯網巨頭髮行的虛擬貨幣也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比特幣不是最早的虛擬貨幣,但卻是目前影響力最大、最為廣泛接受的幣種;在比特幣的普及過程中,既有黑客們打造金融烏托邦的單純理想,更有大量投機人士在貪婪驅動下的瘋狂炒作,更因為其隱秘特性而被犯罪分子用作網絡不法交易的最佳工具。

比特幣起源於2009年,是一種P2P(Person to Person,個人對個人)的線上金融網絡;從某種意義上來,比特幣網絡是一種無組織的Visa或者PayPal,一種無政府的跨國支付體系。這個網絡是不屬於任何政府或者金融機構的,只是一個由散佈在全球的計算機創建出來的電腦網絡。

和現實的國際金融體系用美元做基準貨幣一樣,比特幣網絡這種虛擬金融體系也有自己的貨幣,這就是常規意義上的、現在被熱炒的比特幣。2008年,一個化名“Satoshi Nakamoto”(國內譯為:中本聰)的人在網絡論壇上構思並創建了比特幣的造幣原理——計算機運行特殊的比特幣軟件,貢獻出CPU性能進行運算,而后從網絡獲得獎賞“比特幣”,這個過程又稱為“挖礦”。

而按照中本聰等人制定的游戲規則,比特幣的總數將是固定的2100萬枚。因此,這也是比特幣的第二大特徵——一個通貨緊縮的貨幣。看起來,比特幣不會像其他現實貨幣那樣因為央行大量印鈔而數量泛濫,而因為數量有限會永遠保值。任何通過挖礦和購買擁有比特幣的人,似乎都不會損失,因為在比特幣之前,任何金融服務或是機構都需要受到相應國家與監管機構的嚴格限制,面臨美聯儲等各國央行的準入管理,與現有的商業銀行進行合作。但比特幣卻完全不需要受到這些常規意義的限制,這是全球歷史上第一個完全開放的金融體系,也和現有的國際金融體系完全脫離。[NT:PAGE=$]

任何人只要可以接入互聯網,無論身在世界哪個角落,都可以挖礦、購買、出售以及兌換比特幣。在這個過程中,不會受到任何國家央行和金融機構的限制(至少目前是如此)。對黑客們以及信奉互聯網開放精神的人來,比特幣的這種分散獨立性正是他們所希望看到的——脫離國家、地域以及行業限制的世界性虛擬金融體系。

自由、保值、開放、去中心化,比特幣的這幾大特性,讓其成為了黑客們最理想的金融烏托邦基石。 因此,比特幣也受到他們的極力推崇與推廣,在隨后的幾年時間內在全球日益普及,並以越來越快的速度得到現實世界接受。

比特幣的急劇增值,參與比特幣造幣、交易、流通過程的人數也如滾雪球一般呈現現象級擴大,參與到這個。有直接購買計算機挖礦造幣的,有購買比特幣希望投機盈利的,有打造比特幣交易平台的。目前全球已經有有10000多家實體商家接收比特幣,甚至有了比特幣ATM機,黑客們可以用比特幣購買食品、品、服務甚至是房子,也可以直接兌換為美元等現實貨幣。

冒險家樂園

作為比特幣這一歷史里程碑的締造者,中本聰卻如同一個鬼魅般,只出現在虛擬的網絡論壇中。從來沒有人見過他,他最后一次在網上出現也是三年前的事情。似乎這個可能的日本人存在的唯一價值,就是在2008年打造了比特幣的基礎架構,然后又第一批挖礦造出了大量比特幣,之后就消失在計算機網絡背后。

或許,這個中本聰根本就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創造比特幣又從中牟利的神秘組織。原因很簡單,按照他創建的比特幣挖礦原理,比特幣的數量是固定的,而且隨參與挖礦的人數越來越多,造幣過程會變得越來越艱難。舉例來,如果2009年電腦成功“挖礦”可以獲得50枚比特幣,那麼現在的獎賞就只有25枚,而2016年的成果只剩下12.5枚。

現在全球電腦造出來的比特幣共有1200萬枚,而按照中本聰設定的比特幣玩法,全球總共只能擁有2100萬枚比特幣。換句話,越早參與這個游戲的人,就可以拿到越多的比特幣。而后來的人除非瘋狂投入計算機硬件進行挖礦,否則永遠不可能再擁有比他們更多的比特幣

而作為比特幣的創造者,有理由相信,中本聰(本人或者是一個組織)以及最初的參與者和擁護者已經積聚了數量龐大的比特幣。有報導稱,中本聰自己就已經擁有超過百萬比特幣。單是按照目前的價值,中本聰已經憑藉著比特幣成為了億萬富翁。如果比特幣的炒作泡沫繼續下去,中本聰和比特幣最初締造者們的財富只會如滾雪球一般瘋狂增長。

實際上,從比特幣這種機制中獲利最多的人,就是比特幣創造者中本聰以及他最初的那些擁護者,例如比特幣基金會(Bitcoin Foundation)等機構。從這個方面來,比特幣和現實貨幣已經沒有差別,都完全失去了公平的意義,或許這也是黑客與極客所不願看到的情形。如果一種貨幣被高度集中,只掌握在少數人手中,那流通的功能就會受到極大的限制。

單單創造比特幣是遠遠不夠的。作為一種貨幣,要進入市場流通,具有自己的價值,就必須獲得國家機構的擔保(如紙幣),要麼像黃金一樣作為貴金屬具有實際價值。而比特幣本身是一種電腦運算的結果,由於其是跨國界的、不受監管的、全開放的世界虛擬貨幣,因此也不可能得到具體國家央行的擔保。

比特幣的價值,僅僅在於有多少人相信並願意參與這個游戲。聽起來,這個價值認同原理非常類似於傳銷組織或者“龐氏騙局”:只要有越來越多人參與比特幣的造幣、流通以及交易過程,那麼比特幣的價值就會因為其通貨緊縮性質而越來越高,而最初的參與者或者上線發展者,就會隨比特幣的增值而越來越富有。

比特幣的造幣過程需要進行大量的電腦運算,需要投入高性能的電腦硬件,消耗巨大規模的電量。但如果比特幣的價值不被認可,這些造幣過程的投入也就一文不值。簡單的,用挖礦機去開採黃金,可以帶來巨大的回報,但如果開採出來的是廢石料,前期投入再多也沒有任何價值。

正因為比特幣的價值在於投資者的信心,所以一旦傳出比特幣監管前景的傳言,或者其他利好與利空消息,其價值就會急劇波動。今年4月19日,比特幣的價值在半個小時之內暴跌了一半,從900美元狂跌到650美元。 比特幣的實際價值波動,比任何資本市場都要瘋狂。這樣的特性,讓比特幣几乎不可能成為一種基準貨幣,更不可能承擔起貨幣應有的職責;而比特幣交易的參與者也必須承擔巨大的風險,極易成為莊家投機炒作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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