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一審判無罪 特偵組不服決定上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02 20:16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前總統李登輝涉國安密帳案被判無罪,特偵組2日晚間表示不服判決,決定向法院提起上訴。
據報導,李登輝及劉泰英等人被指控挪用國安秘帳「奉天專案」公款兩億多元,並且利用購買台灣綜合研究院辦公室及其開銷洗錢,台北地方法院上月15日判決李登輝無罪,劉泰英依貪污、洗錢等罪判2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
合議庭認為,李登輝核定計畫後,其經費支出只需局長簽核,細節很少過問難以知情每筆款項去處,且有前國安局長丁渝洲及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為證,特徵組以推論方式認定李登輝涉案但缺乏實質證據,因此判決李登輝無罪。
特偵組針對劉泰英侵占及偽造文書部分被判無罪的判決結果,並認為法院判決違背經驗法則、論理法則以及理由前後矛盾,與北檢檢察官討論後,決定一併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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