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中道 蔡正元提「同性伴侶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29 15:48
多元成家方案近來不但在立院攻防,正反意見團體也紛紛走上街頭表達訴求。有鑑於情勢越來越兩極化,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計畫提案訂定「同性伴侶法」,讓同性伴侶透過同性伴侶契約,組織家庭,其契約效力等同結婚,但除了與財產有關的部分外,不能附帶任何條件,排除雙方親屬有姻親關係。(程平報導)
依照目前蔡正元草擬的「同性伴侶法草案」,同性伴侶須年滿二十歲,但其中一方已與他人締結婚約、結婚、伴侶約或與有血緣關係或直系姻親關係者締結伴侶者契約均屬無效。同性伴侶契約應以書面為之,並在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登記為伴侶;戶政機關並應核發伴侶證。
此外,在權利義務方面,同性伴侶互相負有同居、扶養、支持、照顧及促進雙方共同生活圓滿的義務,並互為日常家務代理人,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必須由雙方分擔,債務也由雙方負連帶責任。
而在同性伴侶間的繼承權方面,準用民法有關配偶繼承相關規定。但無姻親效力之準用,對他方親屬沒有任何權利義務之關係。蔡正元說,他的版本可以保障同志伴侶相互間,財產、保險、稅務等利益,但是沒有姻親家族等問題。
至於在收養方面,蔡正元參考各國立法,主張僅能由單方收養,不是兩人收養,才不會造成太嚴重的法律問題,但這部分還需要召開公聽會廣納意見。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