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量充電寶禁止隨身攜帶乘機
鉅亨網新聞中心
信息時報訊 (記者 林洪海 通訊員 梁燕飛 郭俊毅 張運煜) 充電寶除了給手機、電腦充電外,現在發展到可以給汽車蓄電池充電,但是搭乘飛機的時候可要注意,超過160瓦特小時(Wh)的鋰電池不允許托運,也不允許隨身攜帶。近日,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安檢陸續查到幾名參加完車展后過來的旅客身上都帶有這種充電寶。
據安檢工作人員介紹,有的乘客隨身攜帶的鋰電池甚至達到了296Wh。工作人員提醒,如果旅客帶有鋰電池乘機,請根據電池標稱電壓(V)乘以標稱容量(Ah)核算鋰電池是否超量,如超過160Wh的充電寶請勿攜帶,小於160Wh充電寶加上隨身攜帶的備用鋰電池,每人限攜帶兩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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