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銀監會:消費金融貸款上限增至20萬RMB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25 13:31
精實新聞 2013-11-25 記者 戴詩珊 報導
中銀監會公布的修訂版《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增加了允許境內非金融企業作為主要出資人,發起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此外,還降低了主要出資人最低持股比例要求,由50%降至30%。另外,針對愈來愈大的消費和貸款需求,該辦法則將消費金融公司發放消費貸款的額度上限,由「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修改為「20萬元」。
該辦法中,進一步增強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的風險責任意識,鼓勵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出具書面承諾,可在消費金融公司章程中約定,在消費金融公司出現支付困難時,給予流動性支援,當經營失敗導致損失侵蝕資本時,及時補足資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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