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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比特幣無法償效力 央行已注意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20 12:54


央行總裁彭淮南今天表示,虛擬貨幣比特幣」用於發行者與會員之間提供商品服務,不具法償效力,不是任何人都能拿來買東西;美國曾發現利用「比特幣」洗錢因而列入防制範圍,台灣目前沒有這個現象發生,但央行已注意這個問題,會持續關注。(黃悅嬌報導)

立委盧秀燕指出,「比特幣」雖為虛擬貨幣,但在國外已有實體通路,有人拿來買房子去旅行;現在最強的貨幣是「比特幣」,1個「比特幣」兌換590美元,而且還買不到。央行對於新興的「比特幣」如何看待?


央行總裁彭淮南回應,「比特幣」是由日本一名工程師推出,用於發行者與會員間提供商品服務,不具法償效能,不是任何人都可拿來買東西,只能用於特定族群特定交易。由於國際上曾發生利用「比特幣」洗錢案件,美國也將此列入洗錢防制範圍,台灣未發現類似情形,但央行會密切關注。『美國發現有人用比特幣洗錢,曾列入洗錢防制,央行會注意。台灣遊戲點數是更初期的東西。(台灣有用比特幣洗錢嗎?)台灣目前還沒有這現象發生。』

彭淮南說,台灣遊戲商發行「點數」是雛形,有關「比特幣虛擬貨幣的發展,央行會持續注意。現在國際間對於比特幣的交易有的是當做貴金屬交易,不是做為交易媒介。

(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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