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570萬賄款 浙江3財經版記者受審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13 11:28
繼《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案之後,大陸傳媒界再爆出受賄醜聞。3名分別任職浙江《今日早報》、《都市快報》和《每日商報》的財經版記者總共收受賄款共570萬餘元(人民幣,下同),3人數月前已經被捕,當中女記者樓志文被捕時懷有6個月身孕,故獲准保釋。
香港《明報》報導,案件昨(12)日上午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級法院開庭,3名被告包括《今日早報》經濟中心副主任金侃群、《都市快報》財經證券部主任朱衛和《每日商報》經濟部首席記者樓志文。其中《今日早報》屬於浙江日報報業集團,《都市快報》和《每日商報》屬於杭州日報報業集團。
起訴書指,2007年1月至2013年5月,被告金侃群在擔任《今日早報》經濟中心副主任、證券版責任編輯期間,利用其負責稿件選用、編排、審核的職務便利,多次收受賄賂。檢方指,上海若涵公關策劃公司、上海東方德盛廣告公司、北京英沃博越公關策劃公司、北京正商時空營銷顧問公司、北京了望廣告公司、北京普納國際顧問公司、宣亞國際品牌管理(北京))司等多家基金宣傳代理公司為在《今日早報》證券版發布宣傳稿件,贈送金侃群賄款共計332萬2595元。
此外,《都市快報》財經證券部主任朱衛受賄160餘萬元,《每日商報》經濟部首席記者樓志文受賄近80萬元。
消息指,樓志文剛被調往杭報集團出任團委書記不久,被捕時懷有6個月身孕,後因此獲保釋,她昨日也有出庭。樓志文2007年加入《每日商報》財經部,初時負責基金報導,後逐步涉獵保險、銀行、股市等領域,並通過了中國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去年被評為杭報集團的「雙十佳」。
上月底被捕的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曾承認收取50萬餘元,刊登批評湖南企業中聯重科的文章。浙江3記者6月立案,比《新快報》案發更早,但案情至昨日上庭才披露。此外,《中國經濟時報》河南站原站長郗永豐同樣因涉賄被查辦,他之前被舉報收取200萬元賄賂及收受「鈞瓷」等名貴禮品,最近一次署名報道發表於6月底,但案情暫時未見公開。
浙江3記者受賄案在大陸傳媒圈子引起熱議,有時政記者認為,財經版記者「油水」多,是上市公司、基金公司的行賄重點,也比較容易受到誘惑。不過另有未經證實的消息指,此次浙江出事的版面其實並非新聞版面,而是報社的「經營類版面」。
所謂「經營類版面」(類似特輯),即專門刊登「鱔稿」(軟文)或稱「特約報導」的版面,看似是正面報導,實際是推銷,按篇幅、內容計價。
一些財經類報紙因廣告不足、經營不善,這樣的「經營類版面」就成了收入來源之一,記者、編輯都肩負一定的「經營」額度必須要完成,而這也正中一些需要宣傳的公司下懷,當中就涉及有償新聞。
在《新快報》陳永洲案發後,中國記協不但發聲明強烈譴責,還要求各地記者協會組織學習或座談會,嚴肅紀律、打擊新聞敲詐,增強傳媒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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