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登:公告本公司訂定10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6 17:44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1/06
2.發行股數:2,500,000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25,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60元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250,000股由員工承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數依每仟股認購70.3125股之比例認購。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得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
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
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4/01/30
13.最後過戶日:104/01/25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1/26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1/30
16.股款繳納期間:104/02/10 - 104/03/1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4/01/06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台灣新光商業銀行松山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灣新光商業銀行復興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2月18日金管證發字
第103005103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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