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耀:更正說明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民國104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6 14:31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4/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空軍官兵活動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狀況報告,報請 公鑒。
(2)監察人審查103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敬請 鑒查。
(3)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4)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5)投資大陸案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3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 承認。
(2)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三)討論事項
擬請股東會同意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 討論。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提案之期間及處所如下:
受理提案期間:104/04/15-104/04/24
受理提案處所:桃園縣蘆竹市和平街36號(財務部)
(二)本公司原訂104/06/18召開股東會,因103/12/29董事會中有授權
董事長依實際登記日期作適當調整,經104/01/06早上九點整至公開
資訊觀測站登記股東會日期,登記到104/06/22。故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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