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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油品 北市賣場夜市超商下架14多萬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24 17:30


大統油品摻雜棉籽油品混充,引發民眾對食品安全疑慮,台北市政府第一時間啟動「食品安全專案小組」稽查,第一時間已經完成賣場大統油品下架,一共稽查近兩千家販賣業、四百多家餐飲業,下架品項達七十八項、十四萬多件大統油品。另外市場處也全面清查五十四處傳統市場商場、四十處夜市攤販等,並沒有發現有店家使用大統食用油。(林麗玉報導)

大統、富味鄉爆發問題食用油,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邱秀儀說,大統油品事件發生後,北市府已經立即啟動專案小組分工合作,第一時間已經完成賣場大統油品下架,一共稽查1,993家販賣業、414家餐飲業,下架78項產品,一共有142,942件大統油品。而市場處十月二十一號起,也全面清查台北市54處傳統市場及商場、40處夜市、攤販集中場等,並沒有發現有店家攤商使用大統系列食用油品。衛生局也會針對臺北市111家食品加工廠全面訪查,確認業者沒有使用大統油品。處長邱秀儀說,衛生局也主動抽驗「富味鄉黑麻油」、「富味鄉川味辣油」、「大統苦茶油」,根據衛福部食藥署公布「食用油中游離棉籽酚的檢驗方法」,棉酚未檢出。不過如果業者添加調配棉籽油為調合油產品時,還是需要依照規定清楚標示,如果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也違反食品衛生


管理法第28條,依同法第45條,可處新臺幣4-20萬元罰鍰。油品原料如果攙偽或假冒,則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1,500萬元罰鍰。

而台北市鼓勵民眾檢舉,依照「臺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臺北市衛生局去年一共接到198件檢舉案,獎金發放了71萬4,250元整。因應食品民生詐欺事件不斷發生,市府也將檢舉獎金提高到10%,檢舉獎金最高達一百五十萬元。衛生局提醒,通路賣場如果有應該下架,而沒有下架的產品,經通知如果拒不下架者,可以依照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2項,處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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