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經區金融開放5年大計出爐!估引資3000億元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2013-10-22 18:50
金管會今(22)日公布自由經濟示範區有關金融開放事項,將採虛擬全區開放方式,希望人財兩留,並採2階段開放,首先第一階段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SU(國際證券業務分行)將全面對國內外機構投資人開放;根據金融業者估計,開放銀行多項業務及商品,5年可引進國內的資金約新臺幣3000億元。至於第二階段將研擬是否進一步開放國內的專業個人投資人。
金管會表示,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為政府當前重要政策,行政院已於今(2013)年8月16日核定「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推動計畫」,納入「虛擬區域」的概念,適合金融業不受特定區域限制的特性,金管會於是在兼顧產業發展與投資人保護的原則下,並參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監督管理政策,就金融業務及商品的開放,擬具「金融業納入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劃方案」函報行政院。
金管會表示,以「虛擬概念、法規鬆綁、全區開放、人財兩留」為原則,透過業務分級與差異化管理方式,依交易對象不同,規劃開放各項金融業務與商品,希能藉由金融法規鬆綁,促進金融業務發展。
以外國人為交易對象,原則全面開放,由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及證券商國際金融業務分公司(OSU)提供相關金融服務。
金管會表示,首先,OBU辦理信託商品及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原則上均能投資,不再限制,除計價幣別不得為新臺幣,連結標的不得為新臺幣利率及匯率指標或新臺幣計價商品,且投資標的組合內容不得涉及新臺幣計價商品外,原則上均能投資,不再限制。
如:外國股票、認股權證、存託憑證、境外公募或私募基金(含避險基金)、境外結構型商品、短期票券、政府債券及公募或私募證券化商品等信託商品均可逕行投資;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不再限制區分「專業客戶」及「一般客戶」的資產金額門檻,因此一般客戶可以投資的商品將大幅放寬,且結構型商品不再限制保本比率。此外,將開放OBU辦理固定收益證券買賣的經紀業務,並簡化新種外匯業務的申請程序。
至於OSU得辦理的金融業務,除計價幣別不得為新臺幣,連結標的不得為新臺幣利率及匯率指標或新臺幣計價商品,且投資標的組合內容不得涉及新臺幣計價商品外,將開放OSU辦理非居住民以信託機制投資國外商品、開放辦理非居住民的外幣有價證券經紀業務商品、簡化OSU業務申辦程序、開放辦理非居住民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及開放相關連結標的,並研議開放辦理帳戶保管業務。
在本國專業機構投資人方面,原則上大幅鬆綁,並開放銀行辦理外國債券代理買賣業務;除日前已開放證券商承作未掛牌外幣計價外國債券交易外,將放寬證券商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客戶對象擴大為專業機構投資人,並開放代理買賣外國債券範圍不以次級市場為限。
至於國內專業機構投資人以外的投資人方面,金管會表示,於兼顧產業發展與投資人保護的原則下,將採漸進式、穩健開放。經與中央銀行洽商,已陸續開放銀行對國內一般法人客戶及一般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衍生性金融商品(含結構型商品)。
在預期效益方面,根據金融業者估計,開放銀行多項業務及商品,5年可引進國內的資金約新臺幣3000億元,銀行營業收入5年約可增加新臺幣300億元;開放證券商多項業務及商品,5年可創造營業收入新臺幣400億元,隨業務範圍與規模逐步擴大,營業收入可望持續成長。且初期預估可增加就業人數1200人至1250人,綜合所得稅稅收增加新臺幣27億元。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將持續檢討後續開放相關措施,包括已由銀行局研議對OBU商品及流程採負面表列,預計於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其次,已安排於今年10月23日邀請學者專家研議金融法規鬆綁及金融創新,將就具體可行的建議續與金融業者溝通,並儘速推動開放。此外,目前亦同時研議比較我國與新加坡、香港金融自由化差異處,對於有助提升我國金融市場競爭力者,將規劃適時開放並研擬配套措施,預計於年底前完成比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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