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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美:公告本公司更換主辦輔導推薦券商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9/30

2.公司名稱:晶美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自102年9月30日起

由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換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確認主辦輔導及協辦券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財團法人證券櫃臺買賣中心已在102年09月27日

(證櫃審字第10200243051號)公告本公司之興櫃股票主辦輔導推薦

證券商自102年9月30日起由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換為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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