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高國際控股以配售方式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上市
鉅亨網新聞中心
. 配售價為每股配售股份0.60港元(不包括1%經紀傭金、0.003%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
. 本公司根據配售初步提呈之6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獲足額認購。
. 根據配售,6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有條件地配發予合共138名經選定專業、機構、個人及其他投資者。
. 按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0.60港元計算,本公司自配售將獲得之所得款項凈額(經扣除包銷費用及其他開支、法律及其他專業費用,連同有關配售之適用印刷以及其他收費及開支)約為25,120,000港元。
. 於60,000,000股配售股份中,合共2,500,000股配售股份(約占配售股份總數4.17%以及本公司緊隨資本化發行及配售完成後之經擴大已發行股本1.25%)已配發予Kingsway Lion Spur Technology Limited(配售分銷商匯富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之關連客戶)。
.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確認,就彼等所知及所信,配售之所有承配人均獨立於本公司、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控股股東或主要股東(定義見創業板上市規則)以及彼等各自之聯系人(定義見創業板上市規則)或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0.12(4)條所述之任何人士或一組人士或上述各方之任何代名人,且與該等人士概無關連。概無承配人將個別獲配售本公司緊隨配售及資本化發行後之經擴大已發行股本10%以上。
. 董事確認,緊隨資本化發行及配售完成後,本公司之公眾持股量將為本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30%,且三大公眾股東於上市時將實益擁有之股份不會超過公眾股東所持股份之50%。
. 預期股份將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開始在創業板買賣。
. 投資者務請注意,股東股權集中可能會影響股份之流通性。因此,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
配售價及所得款項用途
配售價為每股配售股份0.60港元(不包括1%經紀傭金、0.003%證監會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本公司自配售將獲得之所得款項凈額(經扣除包銷費用及其他開支、法律及其他專業費用,連同有關配售之適用印刷以及其他收費及開支)約為25,120,000港元。
董事計劃將上述所得款項凈額用於以下用途:
(a) 約8,850,000港元(占所得款項凈額約35.23%)將用作擴充及升級生產設施,包括擴充及升級現有廠房大樓及購買表面貼裝技術機;
(b) 約10,200,000港元(占所得款項凈額約40.61%)將用作設置塑膠零件生產設施,包括興建塑膠生產設施及購買注塑機及汽車;
(c) 約3,900,000港元(占所得款項凈額約15.52%)將用作加強本集團於已確立市場之地位及擴大其客戶群,包括擴充塑膠產品銷售部門、於貿易雜志及網站做廣告以及參與貿易展覽及展銷會;及
(d) 余額約2,170,000港元(占所得款項凈額8.64%)將按照本集團目前之業務計劃用作營運資金及其他一般企業用途之資金。
配售之踴躍程度
本公司提呈之6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獲足額認購。
配發結果
根據配售,60,000,000股配售股份已有條件地配發予合共138名經選定專業、機構、個人及其他投資者。配售股份之分配載列如下:
占緊隨資本化發行
及配售完成後
本公司經擴大
已配發配售 占已配發配售股份 已發行股本之
股份總數 總數之概約百分比 概約股權百分比
最大承配人 19,940,000 33.23% 9.97%
前5大承配人 39,940,000 66.56% 19.97%
前10大承配人52,940,000 88.24% 26.47%
前25大承配人59,548,000 99.25% 29.77%
已配發配售股份數目 承配人數目
4,000股至20,000股 119
20,001股至200,000股 1
200,001股至1,000,000股 5
1,000,001股至2,000,000股 3
2,000,001股至3,000,000股 5
3,000,001股至5,000,000股 4
5,000,001股至20,000,000股 1
總計 138
於60,000,000股配售股份中,合共2,500,000股配售股份(約占配售股份總數4.17%以及本公司緊隨資本化發行及配售完成後之經擴大已發行股本1.25%)已配發予Kingsway LionSpur Technology Limited(配售分銷商匯富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之關連客戶)。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確認,就彼等所知及所信,配售之所有承配人均獨立於本公司、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控股股東或主要股東(定義見創業板上市規則)以及彼等各自之聯系人(定義見創業板上市規則)或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0.12(4)條所述之任何人士或一組人士或上述各方之任何代名人,且與該等人士概無關連。概無承配人將個別獲配售本公司緊隨配售及資本化發行後之經擴大已發行股本10%以上。
投資者務請注意,股東股權集中可能會影響股份之流通性。因此,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買賣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
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1.23(7)條,本公司必須於所有時候維持不少於其已發行股本總額25%之公眾持股量。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1.23(8)條,三大公眾股東於上市時實益擁有之股份不得超過公眾股東所持股份之50%。董事確認,緊隨資本化發行及配售完成後,本公司之公眾持股量將為本公司經擴大已發行股本30%,且三大公眾股東於上市時將實益擁有之股份不會超過公眾股東所持股份之50%。
將股票存入中央結算系統
待股份獲準於創業板上市及買賣,且符合香港結算之股份收納規定後,股份將獲香港結算接納為合資格證券,並可自上市日期(即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五))或香港結算厘定之任何其他日期起,在中央結算系統內寄存、結算及交收。聯交所參與者間之交易須於任何交易日後第二個營業日在中央結算系統內交收。在中央結算系統進行之一切活動均須依據不時生效之中央結算系統一般規則及中央結算系統運作程式規則進行。
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使股份獲納入中央結算系統。
本公司將不會就配售股份之認購款項發出收據,亦不會發出臨時所有權檔案。
配售股份之有意投資者務請注意,倘於上市日期(即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五))上午八時正前任何時間發生招股章程「包銷」一節「終止理由」一段所載之任何事件,敦沛融資作為其中一名聯席牽頭經辦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包銷商)可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全權終止包銷協議。倘包銷協議被終止,本公司將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echogroup.com.hk刊發公布。
所有股票將僅於上市日期(即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五))上午八時正前配售在所有方面已成為無條件以及包銷協議並無根據其條款終止之情況下,方會成為有效之所有權檔案。
開始買賣
預期股份將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開始在創業板買賣。倘預期時間表有任何改動,本公司將立即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echogroup.com.hk刊發公布。股份將以每手4,000股股份作為買賣單位。股份之股份代號為8218。
T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