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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安可光電: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03 17:09


一、本公司經102年7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10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8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055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安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3.F401010 國際貿易業。

4.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5.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6.CC01090 電池製造業。

7.F113110 電池批發業。

8.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9.E601010 電器承裝業。

10.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新竹工業區光復北路10號。

(四) 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6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

(六) 本公司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一○二年六月十七日。

(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分次發行。

(八)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605,845,120元,分為普通股60,584,5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本次發行新股總額額及其發行條件如下: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整。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

,保留發行新股股數15%計 1,5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規定提出10%,計1,00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其餘75%計7,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

股份比例分別認購之,即每仟股得認購123.79401521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

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實際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41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十)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05,845,120元整,分為70,584,5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

(十一)增資計劃概要:購買機器設備。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十三)代收價款銀行及其地址:台灣銀行六家分行

(十四)專戶存儲價款機構及其地址:第一銀行新竹分行

(十五)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自民國102年10月22日至102年10月28日。屆時逾期不繳納股款者,依證券交易法第33條之規定喪失其認股權利,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補發。【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十六)股票承銷機構:福邦綜合證券(股)公司。

(十七) 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

1.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本公司及股務代理機構。

2.分送方式:依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方式辦理。

3.索取方式:請附回郵信封向本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索取或透過網路取閱。

三、經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訂定102年10月18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10月14日至102年10月18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102年10月11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理。【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五、本公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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