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鐵軌旁遛狗致列車停駛26分鐘 被提公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桃園縣一名陳姓婦人去年11月曾在蘆竹鄉長安路台鐵桃林支線鐵軌旁遛狗,導致當時行經的台鐵列車緊急煞車,以致造成列車停留26分鐘,這名婦人,經桃園檢方偵辦,被依過失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嫌起訴。(李明朝報導)
台鐵桃林支線目前已經停駛,不過這起案件是發生在去年十一月間,桃園檢方偵辦,陳姓被告在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六點十七分,沿蘆竹鄉台鐵桃林支線行走,獨自從長安路平交道進入軌道線路內遛狗,行走在鐵軌旁走道,行經十公里五五八公尺處海側路線軌道外側,這時候剛好一列台鐵列車行駛該處。
列車駕駛員看見陳姓婦人在鐵軌旁,緊急煞車,也讓列車停留在該處二十六分鐘,鐵路警察局第一警務段接獲報案,將該案送交桃園檢方偵辦。
檢方偵辦時,陳姓被告對於行走遛狗坦承,惟否認有過失,辯稱火車沒有鳴笛警示,她才被火車撞到,造成停駛。
檢方認為,行人不得在鐵路路線等,非供公眾通行之處通行。陳姓被告在鐵道遛狗之行為,且火車確實緊急煞車,已有造成不特定公眾往來具體危險性,因而將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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