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陽建設: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25 17:15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新任董事麥寬成。
(2)新任董事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簡伯殷。
(3)新任董事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敏賢。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新任董事麥寬成:
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昇陽置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昇陽國際置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成陽投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上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興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元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新東陽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昇陽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桃花園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東陽房屋仲介代表人
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玉山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東陽代表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玉山金控代表人
華陽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精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仲昆陶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實陽建設代表人
瑞華新藥研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屬蓋曼群島商TDW GROUP代表人
(2)新任董事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簡伯殷:
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昇陽置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昇陽建設代表人
昇陽國際置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昇陽建設代表人
統富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
昇陽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暨其代表之法人: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新任董事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敏賢:
新東陽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昇陽置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及財會主管
昇陽國際置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昇陽建設代表人及財會主管
興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昇陽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興陽投資代表人
興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宏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實陽建設代表人
暨其代表之法人:鼎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