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企業: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20 17:14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彭國銘
董事:彭良雄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彭國銘
董事:彭良雄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彭國銘
信音電子(中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信音電子(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山龍大興電鍍有限公司董事長
蘇州信音連接器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山信音連接器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彭良雄
信音電子(中山)有限公司董事
中山龍大興電鍍有限公司董事
信音電子(中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信音電子(中國)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市吳中區胥口鎮胥江工業園新峰路
信音電子(中山)有限公司:廣東省中山市三角鎮高平化工區福澤路17號
中山龍大興電鍍有限公司:廣東省中山市三角鎮高平化工區錦成路41號
蘇州信音連接器有限公司:蘇州市吳中區胥口鎮新峰路509號
中山信音連接器有限公司:廣東省中山市三角鎮高平化工區福澤路17號A1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信音電子(中國)股份有限公司:連接器之製造及銷售
信音電子(中山)有限公司:連接器之製造及銷售
中山龍大興電鍍有限公司:五金零配件及表面電鍍製造及銷售
蘇州信音連接器有限公司:連接器之製造及銷售
中山信音連接器有限公司:連接器之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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