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靂: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發行新股、公司債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股利前辦理之公告
(法源依據:公司法第252條及273條)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
一、依據本公司102年09月0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本公司102年09月0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無實體股票換發基準日及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共計3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總金額新台幣390,000,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
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
(二)自舊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民國102年09月08日。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2年09月03日。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09月04日至102年09月18日止。
4.自民國102年09月18日起開始受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
(四)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
1.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
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2年09月18日起持舊股票、原留
印鑑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需俟102年09月18日起持舊股票、轉
讓過戶申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及「登錄專
戶轉帳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轉撥。
4.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戶,股東如需於交易市場轉讓股票
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
(五)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
三、特此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