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電價確定調漲 85%住宅、80%小商店不受影響
鉅亨網記者黃佩珊 台北 2013-08-30 17:24
台電今(30)日公告第2階段電價調整方案,台電表示,依照全台用戶實際的用電情形統計,修正方案將有85%住宅及80%小商店電費不會受到影響,至於每月用電量高於500度以上的家庭及高於1500度的小商店,超出的用電度數適用較高的電價,未超出部分一樣受惠。
台電表示,為了建立「用電愈多,付出的電費愈多」 的觀念,政府選擇讓用電較少的絕大部分家庭與小商店不會受到電價調整的影響,並採以價制量方式抑制用電大戶浪費電能,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與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期能以「衝擊最小、對民生物價影響最低」的方式,邁向電價合理化之路。
台電表示,電價調整是依據經濟部102年8月27日宣佈之修正原則報奉經濟部核定,自102年10月1日起實施。一般住宅由原每月330度以內電價不調整,擴大至每月500度以內電價不調整;另外新增每月1001度以上級距,惟「電業法」第65條所稱庇護工場、立案社福機構、護理之家,及使用維生輔具之身障家庭,排除適用。小商店電價,由原每月330度以內電價不調整,擴大至1500度以內電價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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